研究生网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关于21年湖南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
TUhjnbcbe - 2021/7/23 16:41:00

各位拟录取考生:

为做好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和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

所有拟录取考生(统考生、推免生)均需填报并提交《湖南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治思想表现审查表》(以下简称*审表)。*审表须由考生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对拟录取学生的*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并加盖*委或人事部门公章,于年5月31日前交(寄)给拟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审表的,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

二、档案调取

调档函由学院发给考生,请考生将调档函交给学习工作单位,办理档案调取手续。自本通知之日起可以与拟录取学院联系领取调档函。

档案请直接邮寄给拟录取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接收学生档案。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年6月30日前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于年6月10日前将本人及所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三方协议书交给拟录取学院,不再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于年6月10日前将定向协议书(协议书必须双面打印,并由省级教育行*部门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应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将档案调入拟录取学院。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年6月10日前将本人及所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三方协议书交给拟录取学院,不再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1.发放时间: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审通过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6月中下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请考生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21年湖南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