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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7 22:29:00

为做好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确保本学院(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有序开展。

3.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和保密等职能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学校根据全国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体情况和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学校复试的指导性分数线。

各学院(所)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该学院(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3月19日12时前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扫描件;

2.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4.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1、2和5项为必须提交项,3和4为二选一提交项,6和7为可选提交项,提交材料的格式为jpg或pdf格式。未提交材料者将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健康状态申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考生将无法查询复试通知。

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推免生将无法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上海市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应于复试开始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手机或2部手机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院(所)具体复试方案附后。

3.复试原则上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学院(所)确定后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询下载复试安排和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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