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年硕士研究生
专业目录考试大纲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为2.5年。
三、招生计划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名。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年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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