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网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武汉大学法学院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
TUhjnbcbe - 2021/3/10 9:01:0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年12月26日—28日举行,现将考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12月26日

12月27日

上午(8:30---11:30)

思想*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业务课一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个别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在12月28日8:30—14:30进行。

二、考点安排: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设在丽水第二高级中(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号)学和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市莲都区教工路号),考场分布详见考点试场分布示意图。三、考试须知1.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2.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3.考生应诚信应考,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杜绝抢答、延时答题、旁窥、夹带资料等违规行为。4.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5.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6.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四、温馨提醒1.根据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防控要求,做好考前防控各项准备工作。(见浙江考试或丽水教育考试
TUhjnbcbe - 2021/3/10 9:01:00

根据《武汉大学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所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分别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确定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录取意见。

二、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详见《武汉大学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称为《简章》)。

五、招生方式

本所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主要程序如下:

年11月21日-12月14日考生网上报名;

年12月27日前本所进行资格审核;

年1月3日后考生登陆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年3月20日上午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年3月28日前考生提交纸质版材料;

年4月-5月现场确认;

年5月-6月综合考核及录取。

六、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详见《简章》)

(二)资格审查(详见《简章》)

特别提醒:本所将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文件、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档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详见《简章》)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的检索证明;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分及以上或GRE成绩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外语科目为免试,并向本所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本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邮寄地址见本细则第八部分。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年12月14日。

(四)提交材料

1、考生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有六项,详见《简章》。

2、考生提交纸质材料时请将各项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在规定时间内邮寄(送)至本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务请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报名材料”,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

3、接收截止时间:年3月28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邮寄地址见本细则第八部分。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不予退回。

(五)确定候选人

本所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详见《简章》)

(七)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在年5-6月举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详见《简章》及年发布的综合考核相关通知)

(八)录取(详见《简章》)

七、收费标准

非全日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八、邮寄地址及咨询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院人民日报社35-室谢老师(收)

邮编:733

博士生招生信息咨询、监督

本实施细则由国际法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武汉大学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年11月21日

华中农业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人国防科技大学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人!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辽宁大学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普通招考方式初试考试大纲参考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招生岗位审核结果及招生名额分配情况公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及要求的通知江西中医药大学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浙江理工大学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欢迎长按识别
1
查看完整版本: 武汉大学法学院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