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和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号)要求,我市于4月16日发布的《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的公告》和4月17日发布的《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单位)教师公告》岗位表中,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考生,学历性质不限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但须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4月20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