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保证我校研究生专心致力于学业,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山西省财*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晋财教78号)和《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山大研字5号)文件精神,从年9月起,山西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所有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接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要求将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山西大学档案馆。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档案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资格。研究生助学金按基本学制范围内(专业学位硕士生2或3年,学术学位硕士生3年;一般博士生3年,硕博连读博士生4年。)实际在校学习时间发放。超过基本学制仍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发放按1年10个月计。-学年的发放期限从年9月到年的6月,7,8月份不发放。
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为元/月/生,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为元/月/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计财处按月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发助学金:
1、由于出国、疾病、参*、支教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学生;
2、受警告和警告以上处分,在相应处分期内的学生。
3、中间档案转出学校的学生。
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全部使用的是学生手中的中国建设银行一卡通,之前级,级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所使用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不再使用。本次国家助学金发放涉及名博士和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于覆盖面广,涉及部门众多,中间档案核查环节复杂,级研究生新生的9月份的国家助学金推迟到与10月份一起发放,级,级研究生9月份的国家助学金已经按旧标准发放,新旧标准9月份差额将和10月份的一起发放。助学金将于近日发放到同学们卡中,请同学们及时查看自己的一卡通到账信息,如有疑问,请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赵老师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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