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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4 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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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

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年10月2日18:30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召开,现将本次大会代表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正式代表由各班级推选产生,其中非研究生会骨干人数不低于60%。研究生会骨干包括:第三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任代表;第三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博士生分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

二、本次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如下:

1、博士生和级法学硕士、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级法律硕士(法学)各班级分别组成代表团,并根据各班总人数3%的比例经民主投票选举产生;

2、级法学硕士、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级法学硕士、级法律硕士(法学)、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各班级分别组成代表团,并根据各班总人数按以下人数区间的要求经民主投票产生推选代表:

(1)14人以下产生3名代表

(2)15-25人产生5名代表

(3)26人以上产生6名代表

3、当人数出现小数点时,采用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但应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推选代表。

三、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武汉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治素养、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四、请各班班长认真阅读本通知所有内容,组织各自班级在近日召开选举会议,确定本班推选代表人数及名单。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适当考虑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非*员代表。并请下载附件中的表格于年9月23日(周三)中午12:00前填写代表名单及代表联系方式,文件命名为“XX级XX专业代表名单”,发送至邮箱:whu33f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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