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忱欢迎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我校招收内地(中国大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其他规定条件,详见我校年硕士或博士招生简章。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考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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