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口腔医学院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年我院拟招生博士研究生总计划招收指标:35人,其中学术学位21人(含硕博连读11人),专业学位14人。
2、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博士研究生基本条件,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边专付宏宇
成员:侯祚勇陈智赵心臣程勇尚**廖幼文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
2.考核专家组成及职责
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专家组职责:全面具体的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3.成立监督巡视机制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成立监督巡视机制。在考试过程中,招生领导小组和纪委巡视、监管并指导,严防综合考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疫情防控方面:
在博士招录实施过程中,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院统一部署下,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科学合理组织博士招录考试,认真执行我院博士“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和招录标准,确保考生质量。
三、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
时间:11月21日—12月14日;
具体流程: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