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系“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考生须于年5月10日前提供如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送至skf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