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55号)、《中山大学关于做好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资格与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
(二)申请材料
1.所有申请者均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