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深圳)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药学院(深圳)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
药学(代码:)、生物与医药(代码:)
●学制
4年
二、申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①发表过(含已正式录用)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②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分,或大学英语六级≥分,或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分),或雅思成绩≥6.0分
●《中山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三、招生人数
药学院(深圳)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免试博士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我院招收“申请-考核”计划数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考生参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网站的师资力量栏目浏览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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