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长安大学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复试分数要求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分,部分学科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见附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分。二、复试时间和方式1.时间(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复试准备时间:年6月28日远程线上复试时间:年6月29日以各学院具体安排为准(请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