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为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按照学校工作部署,马克思主义学院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报名对象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双证硕士毕业生(含应届、往届)。应届生须修满硕士全部课程并成绩优良,能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生须满足硕士学位论文综合评定等级良及以上。同时,硕士须毕业于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科研院所,或境外一流大学,或境外一流学科,或所学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含B-)及以上。
(三)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出申请的考生,在本科和硕士阶段,必须有一个阶段的学位是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不含体育学相关二级学科)、文学(不含艺术学一级学科)、军事学、管理学等门类。
(四)外语能力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CET-4≥分或CET-6≥分,年以前CET-4或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英文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且翻译字数不少于一万字;日语、德语等小语种能力参照相应标准执行,由学院组织认定;外语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以毕业证书为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五)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学校认定的T4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者将优先考虑录取。
(六)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高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八)本校教职工仅接收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和专职科研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九)符合我院规定的学术性条件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
1.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物上正式发表1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署名,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署名);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3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3.参与撰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所撰写的部分须为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累计字数3万字以上;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次;
5.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2次;
6.校级(含)以上学术奖励或与教学技能相关的奖励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三等奖3次;
7.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
往届硕士研究生于近五年取得以下的科研成果至少1项:
1.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物上正式发表1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3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3.参与撰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所撰写的部分须为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累计字数3万字以上;
4.主持或以骨干身份(排名前三)参加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近五年立项);
5.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学术奖励1项;
6.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研究成果获厅局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或单位采纳(可提供相应证明)。
二、申请材料
在网上报名以及缴费完成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院办(仅接收邮局EMS邮寄相关材料,不接收快递公司快件。
截止时间为年12月25日,以收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若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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