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法*学院
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学习和继续深造;欢迎或高校学生以及其他院校的优秀考生申请调剂!
调剂原则与步骤: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一区初试分数线;是否具备调剂资格参见教育部和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2、待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分数线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第一阶段:预调剂(成绩发布后至正式调剂之前)。有意调剂的同学,请于即日起在网上
(3)第三阶段:通知及录取工作。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功能开通后,我校将结合考生初试成绩、提交调剂申请顺序等情况经过筛选后及时发出复试通知,请有意向的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调剂手续并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和应用能力、英语程度、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月底至4月初,复试结束后会尽快公布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平台”设置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否则学校可取消待录取资格。咨询联系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注:以上信息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同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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