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3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一招生计划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拟招收60人,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招生数为准。二招生专业
文理兼招的专业为:汉语言、工商管理类(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
只招文科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采用3+3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限选历史)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品学兼优,有培养潜质;
5.少数民族考生应为“汉语言”考生。四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
1.考生于年4月16日—4月25日期间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