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白癜风的临床研究 https://m-mip.39.net/pf/mipso_5522607.html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清华大学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学年电子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定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始终坚持如下原则:
(1)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
(2)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3)重点遴选学术志向坚定、学术潜质突出的博士生,和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具备成为行业骨干潜质的硕士生;
(4)综合考虑研究生在学业、研究和公共服务(助教、助管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5)坚持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构建同行专家评议机制。
(6)坚持分类评价,对不同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不同培养要求的研究生(博士、硕士)采用相应的评价标准。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国家奖学金类型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参评范围和资格
1.除外国留学生外,我系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国防科工及*队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硕士生在学时间超过3年、普博生在学时间超过4年、直博生在学时间超过5年者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三年级及以下的直博生,可选择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三年级博士生可选择按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三年级以上的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说明:将“已开题的三年级博士生可选择按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修改为“三年级博士生可选择按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原因:国家奖学金申请时间在开题之前,所以三年级博士生在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一定是没有开题的。
3.提前攻博生按直博生对待。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在申请阶段仍在处分期内者;
(2)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四周(含)以上者;
(3)上一学年度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者;
(4)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者;
(5)在学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6)评审期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7)导师或电子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宜参评者。
5.除特等奖学金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不可兼得同年其它的研究生综合奖学金。上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不能再参与本学年的国家奖学金的申请。
6.上一学年春季博士生论坛的最终排名将作为本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奖的重要依据。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以多次申请并获得,已获得该项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四、机构和职能
1.成立电子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系评审委员会),由系主任任委员会主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学位分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和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系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系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国奖风采展示会、系评审委员会审议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1.本人申请。
具有参评资格并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连同发表文章封面、获奖证书、成绩单扫描件等辅助材料一同在参评规定提交时间内,提交至系研工组奖助学金助理处。其中,申请审批表还需提交纸质版。
2.导师推荐。
导师审核申请表的内容,针对申请学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学术潜质、工作态度及研究课题的创新性和研究工作的水平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推荐意见。每位导师最多可推荐一名博士研究生和一名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
3.国奖风采展示会。
入围展示会的名额不超过国奖获奖名额数量的%。国奖申请者入围评审会将分为两种方式:
(1)本学年内春季博士生论坛的成绩排名。春季博士生论坛口头报告成绩排名前80%的名单将会在论坛结束后公布。根据申请国奖同学在本学年内的春季博坛成绩进行排名,按照信通与电科两个学科分别进行选拔,并由高到低依次入围。本项入围名额占比,约为国奖风采展示会入围总名额的70%。申请国奖同学在申请阶段需要按照“学术优秀”,“工程与创新”两个方向申请。
(2)博坛排名未入围的同学,将根据申请材料,由信通、电科两个学科老师进行入围选拔。该项入围申请需要同学根据自己的研究情况,按照“学术优秀”、“工程与创新”两个方向申请。本项入围名额占比,约为国奖风采展示会入围总名额的30%。(本项规定是考虑未参与春季博坛以及春季博坛后到国奖评审期间做出重大成果的申请者)
注:申请“工程与创新”方向的同学在申请奖学金时,应客观陈述相关项目当中自己所做工作,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3)国奖风采展示会评选阶段,要求每人进行4分钟陈述(没有答辩环节)。申请“工程与创新”方向的同学,会在评选之前安排老师们实地参观同学们的实验室,请同学现场展示成果,并且会增加答辩环节进行答辩。
注:国奖风采展示会同学们可以自由参与听会。
4.系评审委员会审议。
系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前一学年春季博士生论坛的排名、本年度两个学科的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以及国奖风采展示会的表现给出最终评审意见,并对参评学生进行最终排序。获得推荐的同学需要完成网申并提交所有的申请材料。
注:国家奖学金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提出的“破五维”原则来执行。在申请奖学金的时候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指标,采用代表作制度,限定代表作的数量。同学们可以自由参与听会。
5.系内公示。
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6.学校审定。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院系提交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备案。
7.如果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系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注意事项
1.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相关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除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及荣誉证书外,还将依据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不限于研究生在上一学年度所获得的成果。
3.全过程在深圳研究生院培养的研究生不在我系参评,学校单独拨划名额,由深圳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选。
七、附则
该评审办法由系评审委员会根据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制定,报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该评定标准解释权最终归电子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电子系学术指导委员会所有。
有任何反馈或者建议,请联系:
李懋坤老师(maokunli
tsinghua.edu.cn)
徐晗老师(xuhan
mail.tsinghua.edu.cn)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