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网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重要通知北京工业大学年博士研究生 [复制链接]

1#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切实规范复试工作,强化能力素质考核,规范复试工作流程,优化复试管理服务,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保证招生质量。

一、复试总体安排

(一)集中复试时间为4月25-30日,体检时间为4月28日13:30-16:00。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招生*策和规定,认真遴选复试人员,加强复试工作培训。

3.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规范复试程序。

4.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5.严格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招生工作时间进程,实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

6.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外语≥50分;

●两门业务课中,允许一门≥50分,另一门须≥60分。

三、复试

(一)复试组织管理

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并对安全保密工作、考试复试、资格认定、调剂工作、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按招生学科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各单位安排专人根据复试名单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参见《关于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对不符合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须提供《北京工业大学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治审查表》,此表可登录我校研招网下载(网址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