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相关精神,为便于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拟申请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的同学提前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涉及我校研究生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有: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二、选派原则、条件和方式1、严格遵循“三个一流”的原则(即“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选拔。申请人的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留学学科、专业应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国外导师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2、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特殊类别研究生申请人须先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函或以招生时签署协议内容为准)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特殊类别研究生申请人须先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函或以招生时签署协议内容为准)3、申请人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国外相关机构公布信息为准。4、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规定(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网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