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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年选拨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公告》及《武汉大学法学院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核,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并报校研究院审核,确定了年广东研究院优博计划(法学)资格审查拟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年12月31日至年1月4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年1月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广东研究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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