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来啦!
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从今天开始报名
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按照全军统一部署,年12月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其中,小语种专业、法律专业以及其他军队建设急需紧缺的专业,可以适量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但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毕业生中选拔。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得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02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警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
符合招录岗位要求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4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志愿到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等部队工作,或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3
招录程序
(一)发布计划、组织报名:
招录单位通过